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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工作处(团委、武装部)

2026-05-27

1.学生工作处

(1)负责打造集事务办理、政策咨询、权益维护、思想引领于一体的综合性学生服务平台,优化功能布局,整合学工及跨部门业务(教务、财务、保卫、后勤等)。

(2)负责建立健全“一站式”学生服务中心运行机制,推行首问负责、限时办结、AB岗、预约服务、投诉反馈、人员考核等制度,推动线上线下服务融合。

(3)负责构建“精准资助+育人”体系,落实国家及省级资助政策,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与动态管理等。

(4)负责统筹管理政府类资助项目(如国家奖助学金、助学贷款、学费补偿等)、校内资助项目(如学费减免、勤工助学、临时困难补助)及社会资助项目。

(5)负责推进资助育人体系建设,开展感恩诚信励志教育、家访慰问;负责资助政策宣传、咨询答疑、信息系统维护及监督检查等。

(6)负责辅导员队伍的选聘、配备与岗位管理,明确辅导员九大职责,构建分层分类培养培训体系。

(7)负责组织实施辅导员多元考核评价,考核结果与绩效、晋升、评优挂钩。

(8)负责落实“双线”晋升制度,畅通辅导员职业发展通道;组织开展评优表彰,加强师德师风与工作纪律监督等。

(9)负责构建教育教学、咨询服务、危机干预、实践活动“四位一体”心理育人格局,完善心理健康制度等工作。

(10)负责开设心理健康教育必修课,规范开展个体与团体咨询;组织新生心理普查与定期测评,建立心理档案。

(11)负责健全心理危机“筛查-预警-干预-转介”闭环机制;建设专兼职心理教师队伍,加强辅导员、心理委员及朋辈力量培训等。

(12)负责打造“5·25”等校园心理文化品牌,推动家校社协同育人。

(13)负责全校学生公寓的统筹管理与服务保障,包括制度建设、资源调配、物业监督、消防安全、卫生检查、设施维护等。

(14)负责推进公寓育人体系建设,组织开展文明创建、文化节等活动,落实辅导员进公寓制度,指导学生自治组织,协助二级学院开展学生行为考核与违纪处理等。

(15)完成学校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2.团委

(1)负责团务规范化管理,依托“智慧团建”做好团关系转接、团员信息核查、团费收缴公示;规范“推优入党”流程;加强团干部及学生会队伍建设,完善选拔、培训、考核机制;优化团支部设置,落实“三会两制一课”,开展基层团组织考核评级。

(2)负责组织“青年大学习”网上主题团课,确保团员参与率;每月开展精品化主题团日活动;实施“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”骨干培育;运营团属新媒体平台(微信公众号、抖音等),传播主流价值,筑牢网络思政阵地。

(3)负责搭建“校园+社会”志愿服务平台,开展注册志愿者管理与服务时长认证;组织暑期“三下乡”“返家乡”等专项实践活动;完善第二课堂制度体系,建设第二课堂育人机制,统筹活动发布、学分认定及成绩单应用;培育特色志愿服务品牌。

(4)负责统筹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、“挑战杯”等各级双创赛事,开展赛前培训与项目孵化;践行“以赛促学、以赛促创”育人理念,推动双创教育融入人才培养;链接校企资源搭建实践平台;开展科创主题讲座、成果展示,营造浓厚科创氛围。

(5)完成学校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3.武装部

(1)负责新生军事技能训练的全流程组织实施,包括方案制定、教官对接、场地保障、安全管控及成果汇报;统筹军事理论课课程建设、师资管理及教学考核等。

(2)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征兵政策,统筹全校大学生征兵宣传、报名、体检、政审、役前教育、定兵送兵全流程工作;落实入伍学生学费补偿、学籍保留、升学优待等政策;做好退役大学生返校后的学籍恢复、学业帮扶、就业创业扶持及评优倾斜等全周期服务。

(3)负责制定年度国防教育计划,结合重要节点开展国防知识竞赛、主题演讲、红色研学等活动;推进校园国防教育阵地建设,打造国防文化品牌;开展国防教育师资培训,对接校外资源开展专题讲座。

(4)负责民兵组织整组、预备役人员登记统计;组织民兵分队开展军事训练与政治教育;配合学校保卫部门及属地单位参与校园重大活动安保、突发事件处置、抢险救灾等应急任务。

(5)负责常态化开展军地双拥共建活动,对接驻地部队、人武部、退役军人事务局等单位;做好学校军烈属、退役军人教职工的优抚慰问;做好武装部制度建设、经费管理、装备物资保管及档案整理。

(6)完成学校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