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教务处
(1)负责贯彻落实政府、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教学工作政策,制定本科教学发展规划和年度教学工作计划。
(2)负责日常教学运行管理,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制定与实施。
(3)负责学校专业建设规划,制定、实施专业人才培养方案。
(4)负责年度招生计划编制。
(5)负责国内合作办学及学生国内外访学、成绩认定。
(6)负责课程建设、教材建设规划及教材选用审批。
(7)负责实验、实习、实训、毕业论文(设计)等实践教学工作。
(8)负责组织、管理学生学科竞赛。
(9)负责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建设,统筹教学研究、教学改革项目建设、教学成果奖及教师荣誉项目评选。
(10)负责学生学籍管理、毕业资格及学士学位资格审核,学历信息及学位信息上报。
(11)负责教学业绩考核、各类教学奖励工作。
(12)负责开展教师职业技能培训工作。
(13)完成学校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2.教师发展中心
(1)负责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,统筹开展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教育、师德考核评价、教师激励和师德违规惩处工作。
(2)负责学校师资队伍规划建设工作与配套政策的制定。
(3)负责师资培训和教师专业发展工作,组织教师资格认定、教师海内外进修、学历学位提升等相关工作。
(4)完成学校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3.实验室管理与工程训练中心
(1)负责学校实验室的建设与管理。
(2)负责组织制定、实施和监督检查学校实验室规章制度。
(3)负责组织实验室建设项目的立项申报、论证工作,落实实验仪器设备购置计划。
(4)负责实验教学、研究维持经费、耗材经费的分配管理和使用管理工作。
(5)负责会同教务处做好实验教学管理工作。
(6)负责学校实验室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工作。
(7)负责学校实验室基本信息数据采集、统计、分析和上报工作。
(8)负责实验室仪器设备的管理、维护和使用效益考核工作。
(9)负责工程训练类项目的教学实施和管理工作。
(10)完成学校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。